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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admin 更新时间:2012-05-26
梅先生租住在被隔断后的隔间内,租约开始的第一天房子就发生火灾,烧毁了梅先生不少物品。高隔间梅先生将房主和中介公司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退还房租并赔偿经济损失。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梅先生在起诉书中称,他租住在西城区裕中东里的一套房子里,三居室的房子被打了隔断后租给了4家。2010年12月27日,他通过北京中天置地房地产经纪公司和房主王先生续签了一年的租约。签约当日,他就支付了三个月的租金和押金等共计1900余元。
不过,租约开始的第一天,这套房子就发生火灾,还烧毁了梅先生的电脑显示器、硬盘、衣物等高隔间,价值合计4000余元。梅先生以房屋发生火灾无法交付使用、房主和中介公司管理不善为由起诉,要求房主和中介公司返还房租、押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王先生在法庭上说,2009年他把房子完好地出租给中介,中介说租来给员工居住。“我不认识梅先生,也没跟他签订合同,从来都是中介交付房租,因此对他的诉讼请求一概不认。”
事实上,这一场火灾带出了“三角”官司。王先生认为,中天置地管理不善,造成房屋起火,造成其家中家具电器烧毁,应承担责任,他已经起诉了中介公司,案件正在审理中。
中天置地公司当庭承认公司给房子打了隔断租给梅先生,并收取房租。租赁合同也是公司代房主签的。“但租金不能立即返还,现在和房主正打官司,待纠纷解决后可以退款。由于火灾是房内租户违规使用电暖器造成,因此公司没有过错,梅先生应向火灾责任人讨要损失。”